华宏科技:主营业务利润由盈转亏
华宏科技2023年三季报解读
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上市,实际控制人为“胡士勇”。公司是一家以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。其主要产品包括金属打包设备、金属剪切设备、废钢破碎生产线等各类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,以及部分非金属打包、压缩设备。
2023年三季度,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3.65亿元,同比下降18.04%。扣非净利润-2.20亿元,由盈转亏。净利润-1.68亿元,由盈转亏。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.67亿元,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增长。
主营业务利润由盈转亏
1、主营业务利润由盈转亏
主要财务数据表
本期报告 | 上年同期 | 同比增减 | |
---|---|---|---|
营业总收入 | 53.65亿元 | 65.46亿元 | -18.04% |
营业成本 | 52.15亿元 | 57.97亿元 | -10.04% |
销售费用 | 3,959.21万元 | 3,094.52万元 | 27.94% |
管理费用 | 1.37亿元 | 1.34亿元 | 1.82% |
财务费用 | 4,612.62万元 | 1,717.04万元 | 168.64% |
研发费用 | 1.81亿元 | 2.42亿元 | -25.26% |
所得税费用 | 1,094.91万元 | 1,796.77万元 | -39.06% |
2023年三季度主营业务利润为-2.87亿元,去年同期为2.85亿元,由盈转亏。
主营业务利润由盈转亏主要是由于(1)营业总收入本期为53.65亿元,同比下降18.04%;(2)毛利率本期为2.79%,同比大幅下降8.65%。
非主营业务中其他收益本期为1.41亿元,占利润总额90.18%,同比小幅下降8.57%。资产减值损失本期为-1,963.31万元,占利润总额12.53%,同比增长19.87%。
非主营业务表
金额 | 占利润总额比例 | 同比增减 | |
---|---|---|---|
投资收益 | 1,295.60万元 | -8.27% | 189.32% |
资产减值损失 | -1,963.31万元 | 12.53% | 19.87% |
营业外收入 | 91.75万元 | -0.59% | -62.79% |
营业外支出 | 346.46万元 | -2.21% | 120.03% |
其他收益 | 1.41亿元 | -90.18% | -8.57% |
信用减值损失 | -286.38万元 | 1.83% | 52.36% |
资产处置收益 | 90.67万元 | -0.58% | 219.57% |
2、营业总收入同比降低18.04%,净利润由盈转亏
2023年三季度,华宏科技营业总收入为53.65亿元,去年同期为65.46亿元,同比下降18.04%,净利润为-1.68亿元,去年同期为3.97亿元,由盈转亏。
本期主营业务利润-2.87亿元,去年同期为2.85亿元,由盈转亏,是导致净利润大幅降低的主要原因。
净利润从2014年三季度到2021年三季度呈现上升趋势,从943.31万元增长到3.98亿元,而2021年三季度到2023年三季度呈现下降状态,从3.98亿元下降到-1.68亿元。
净现金流由正转负
2023年三季度,华宏科技净利润为-1.68亿元,去年同期为3.97亿元,由盈转亏。净现金流为-4,771.11万元,去年同期为3,312.04万元,由正转负。
纵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本期为4.67亿元,去年同期为-6,632.14万元,由负转正,但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本期为-3.47亿元,去年同期为4.12亿元,由正转负,导致净现金流由正转负。
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由正转负的原因是:
1、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6.10亿元,同比大幅增长109.76%。
2、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4.62亿元,同比大幅下降40.74%。
发行10.30亿元的债券
1、负债结构
负债结构表
科目名称 | 本期值 | 本期占比 | 变化率 |
---|---|---|---|
应付账款 | 5.90亿元 | 26.96% | -6.64% |
短期借款 | 4.49亿元 | 20.53% | -8.93% |
应付债券 | 4.00亿元 | 18.27% | - |
长期借款 | 2.90亿元 | 13.25% | 40.57% |
合同负债 | 1.48亿元 | 6.77% | -10.96% |
2、债券信息
债券信息列表
发行日 | 到期日 | 利率(%) | 发行规模(亿元)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2022-12-02 | 2028-12-02 | -- | 5.15 |
2 | 2022-12-02 | 2028-12-02 | -- | 5.15 |